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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1日上午接群众举报,在黟县美溪乡美坑村原农技站储藏间内储存有大量烟花爆竹。我局立即会同黟县公安局赶赴美溪乡美坑村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在美坑村原农技站储藏间内确实非法储存烟花爆竹57件,价值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左右。经初步调查,系该乡村民郑琳生去年11月份从青阳县购进,准备在春节期间销售。
郑琳生将购进的烟花爆竹存放于原农技站储藏间内,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初步认定郑琳生涉嫌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现已对所有烟花爆竹进行没收,并移交黟县公安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