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祁门县、歙县、黄山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行“停产休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月7日至2月28日,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休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做好停产休整前的扫尾工作,剩余药物必须报告公安、安监部门及当地乡镇政府,按程序进行封存。安监部门必须督促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二、要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休整前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停产休整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前应提出申请,由县(区)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进行复产验收,复验合格后方可准予复产。
四、要继续实行“专盯”制度,落实驻厂安全员的监管责任,加强监控,防止企业因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行为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
二O一O年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