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明电[2010]2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七保”工作部署,现就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贯彻情况、春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特别是冬季旅游、冬季防火、春运安全、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农机、渔政、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中小学校、景区景点危险路段、区域客流管理与疏导、高峰时段游客流量控制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完善情况,古建筑、古民居等安全监管情况;车站、港口、码头的运力及人员监管的情况,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情况;运输车、船的安全技术状况,杜绝带病车、船投入运输;车站、港口、码头的消防、应急能力及保障措施,突出抓好客流车流集中地区和时段、事故多发路段和遭遇恶劣天气的交通组织和疏导,坚决纠正超速、超员和违章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防安全。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和疏散标志完善情况等,严肃查处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通畅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安全。包括餐厅、排档卫生保洁、食品存放保管、加工制作、餐厨具消毒情况等;大型公共活动安全。包括大型活动审批程序、聚散通道通畅情况等;特种旅游项目安全。包括攀岩、探险、射击、自驾车、自助游等旅游项目的设备、防护安全情况等。加强自助游、探险游的安全引导,完善安全提示,引导游客理性选择安全保障的探险旅游活动。特种设备安全。包括索道、缆车和各种游乐设施、大型商场电动扶梯是否定期检验,危化品压力容器、锅炉、公众聚集场所锅炉使用登记情况,是否定期检验,带病运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以及应急值守安排情况。
二、督查分组详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1、督查工作坚持“五不”原则(不开会、不下文件、不听汇报、不要地方领导陪同、不影响被检查单位日常工作),主要是检查原始会议记录、原始文件档案、领导同志对上级文件的批示等。
2、组长单位必须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带队,负责交通工具等有关事项。参加督查组的人员,必须严明纪律,规范自身行为,认真填写《黄山市安全生产检查原始记录表》;
3、抽查2个以上乡(镇)政府。督查结束后,组长单位负责把《黄山市安全生产原始检查记录表》及书面小结材料报市安委办(联系人:吴永杰、徐挺,电话:2355107);
督查时间:2010年2月5日至12日,组长单位随机安排。
附: 黄山市春节前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安排表
二O一O年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