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春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七保”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春节假日期间组成七个组进行安全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分组

1、第一巡查组:市安监局带队,市交警支队参加;巡查时间:2010213

巡查区域:徽州区、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石油公司和重大危险源等。

2、第二巡查组:市公安局带队,市消防支队参加;巡查时间:2010214

巡查区域:屯溪区、公众聚集场所等。

3、第三巡查组:市工商局带队,市气象局参加;巡查时间:2010215

巡查区域: 黟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宗教场所等。

4、第四巡查组:市建委带队,市经委参加;巡查时间:2010216

巡查区域:祁门县、道路交通等。

5、第五巡查组:市旅委带队,市交通局参加;巡查时间:2010217

巡查区域:黄山区、黄山风景区等重要景区景点等。

6、第六巡查组:市质监局带队,市教育局参加;巡查时间:2010218

巡查区域:歙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门点等。

7、第七巡查组:市水利局带队,市总工会参加;巡查时间:2010219

巡查区域:休宁县、烟花爆竹经营门点等。

二、工作要求

1、各带队单位负责组织、安排巡查车辆等有关工作,轻车简从,不要地方领导陪同,不听汇报,只看现场,认真填写《黄山市安全生产检查原始记录表》,并于22017:00前报市政府安委办。

2、重点督查区县政府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巡查工作联络员:吴继成,电话:13515596266

请各有关单位将带队领导和参加安全巡查人员名单于210日前传真市安委办(联系人:徐挺、杨平;电话:2355107;传真:2355456)。

 

 

              二O一O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