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区县、黄山风景区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013号)转发给你们,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重视队伍建设。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力量,是影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效果的重要因素。要高度重视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工作,要根据本地区企业的实际情况,以政府主导,企业为主的方式建设专业、专职为主要力量,业余、兼职相结合的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要根据专业特长建立本辖区应急救援队伍花名册,召开联席会,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职责任务,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拉得出、用得上。

二、强化队伍管理。队伍管理是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形成战斗力的保障。要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的管理,搞好应急队员岗前安全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资质管理和救援能力评估,提高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的救援水平,使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队伍装备建设。要对本区域应急救援技术装备配置进行统筹规划,积极协调财政资金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配备充足的、先进适用的警戒、检测、防护、照明、施救等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支持和督促本地安全生产专业骨干应急队伍配备比较先进的、必要的装备和器材,以适应本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注重队伍的应急演练。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特别要重视和加强多部门、多单位参与的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高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

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013号)请在国家总局网站上下载。

 

 

 

二O一O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