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市政府有关单位:
2010年2月26日20时,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因村民非法燃放礼花弹引起爆炸事故,已造成21人死亡,48人受伤。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认真汲取广东省揭阳市“2.26”重大烟花燃放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16号)和省政府安委办[2010]6号文件精神,遵照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和经济平衡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立即分析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公安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和配送运输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审批和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燃放。加强烟花爆竹配送运输安全监管,从严查处不具备资质条件、未经许可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安监部门要立即开展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储存仓库、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全面的安全检查,要开展一次礼花弹等A级产品的流向检查,认真做好许可到期的临时经营网点剩余烟花爆竹制品的回收、储存监管;质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烟花爆竹质量和市场的安全监管;其它部门要积极组织专项检查。
三、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违法行为。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制,立即组织乡镇政府、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黄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抄送:省政府安委办,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检办,市委宣传部。